初中51小時學基本法 局方指助明白中港不分割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1/17 20:51

最後更新: 2017/01/17 20: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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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局更新《中學教育課程指引》,要求初中的中史、歷史、生活與社會及地理科,3年共花51小時教授《基本法》,其中中史科更需撥出24小時教授《基本法》,惟去年9月開展的兩史課程改革諮詢並無提及此要求,有中史課程檢討委員直言,在課時不足下教《基本法》是「相當奢侈」,認為是中史「政治化」。不過,教育局晚上回應指,有關指引有助學生明白「內地與香港不可分割的關係」。

局方今晚以「《中學教育課程指引》與《基本法》教育正面睇」發文,指中史、歷史及地理科等學科內容已蘊含《基本法》的相關學習元素,如香港發展歷史、鴉片戰爭、抗日戰爭經過中的太平洋戰爭階段(香港淪陷)等,跟《基本法》內容包括總則、對外事務等相關,均有助學生明白《基本法》的由來及內地與香港不可分割的關係。

局方又指,約50小時《基本法》教育的指引並非要求額外騰出課時,而是讓教師教授相關課題時「自然地」連繫基本法內容,毋須刻意教授相關條文;又聲稱有關指引經課程發展議會轄下個人、社會及人文教育委員會同意。